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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达新材: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1-10-08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〇二一年十月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二、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三、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说明...............................................................7

四、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0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13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16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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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保障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在本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

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

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大会召开期间,股东

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

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董事会办公室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当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每位股

东发言不超过两次,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

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

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

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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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30 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要求

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五、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要求发

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在进

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六、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按照

表决票中的要求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如

需要)四项中任选一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

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

关部门查处。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九、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

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十、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

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

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工作,公司鼓励股

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

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应当配合相关防疫工作。若出现发热等症状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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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十二、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 2021 年 9 月 23 日刊登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9)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

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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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下午 14 点 30 分。

    (二)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 198 号


三、召集人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邵明祥先生

五、投票规则:

    (一)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

一意见的表决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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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现场会议议程

   第一项 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到

   第二项 主持人宣布参会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宣布会议合法有效,正式宣

布会议开始

   第三项 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第四项 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宣读会议表决说明

   第五项 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一)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议案二)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议案三)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议案四)

   第六项 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提问、讨论并审议

   第七项 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第八项 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第九项 会议主持人宣布复会,监票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第十项 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第十一项 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第十二项 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第十三项 与会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第十四项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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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进行 4 项议案的表决。

    二、需表决的议案在主持人的安排下逐项表决,由监票人进行统计。

    三、本次会议设监票人 2 名,对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

    监票人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的持股数及持股比例;

    2、清点表决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表决的规定要求;

    3、统计表决票。

    四、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时请在表决票

上规定处注明股东名称或姓名、代表表决权及所占比例。每股为一票表决权,投票结果

按股份数判定。表决时,请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如需要)项下的表决栏内打“√”

号标记,以明确表决意见。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

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六、表决票的填写方式详见表决票上的表决注意事项。

    七、不按规定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

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现场计票结束,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由董事会办公室提交现场投票结果,汇总网络投票系统最终投票结果

    十、由主持人宣读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投票表决结果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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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
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
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
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
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
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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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
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
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
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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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 12,000 万股,每股 1 元,股本总额 12,000 万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 12,000 万股,每股 1 元,股本
                                                              元。公司发起人为浙江华达集团有限公司、邵明祥、邵升龙。公司设立时的
总额 12,000 万元。公司发起人为浙江华达集团有限公司、邵明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祥、邵升龙。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
                                                                                     认购股份数     出资比    出资方
时间如下:                                                      序号      发起人                                         出资时间
                                                                                        (股)     例(%)      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
  序号       发起人                                                     浙江华达集                            净资产
                         (元)       (%)       式             1                   108,000,000        90               2015.10.12
                                                                        团有限公司                             折股
           浙江华达集   108,000,0               净资产
       1                                90                                                                    净资产
           团有限公司      00                    折股            2        邵明祥      8,400,000         7                2015.10.12
                                                                                                               折股
                                                净资产
       2     邵明祥     8,400,000         7                                                                   净资产
                                                 折股            3        邵升龙      3,600,000         3                2015.10.12
                                                                                                               折股
                                                净资产
       3     邵升龙     3,600,000         3
                                                 折股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

表决。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况。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外)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一)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外)的提名采取以           1、公司董事会提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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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方式:                                                       2、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其提名候选人人

    1、公司董事会提名;                                    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董事人数。

    2、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董事人数。                 1、公司董事会提名;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2、公司监事会提名;

    1、公司董事会提名;                                        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

    2、公司监事会提名;                                    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独立董事人数。

    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其提名         (三)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独立董事人数。                 1、公司监事会提名;

    (三)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2、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

    1、公司监事会提名;                                    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监事人数。

    2、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提名         (四) 股东提名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须于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监事人数。                 前以书面方式将有关提名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意图及候选人的简历

    (四) 股东提名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须于股东大    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

会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将有关提名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   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可以任何通知方式),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披露

人的意图及候选人的简历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独立董     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提名董事的由董事会负

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     责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提名股东代表监事的由监事会负责制作提案提交

(可以任何通知方式),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披露的资料真实、 股东大会;

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提名董事的由董事会负         (五)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责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提名股东代表监事的由监事会负责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                                     会的决议,应当实施累积投票制。

    (五)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

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施累积投票制。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自公司股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代为办理相应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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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8)。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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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提名邵明祥先生、邵明霞女士、

邵关根先生、季绍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邵明祥先生、邵明霞女士、邵关根先生、季绍敏先生

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兼职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董事候选人邵明

祥先生、邵明霞女士、邵关根先生、季绍敏先生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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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董事候选人邵明祥先生

    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门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杭州市高层次人才

(C 类)。曾荣获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18 年度、

2019 年度、2020 年度杭州市富阳区十大工业功勋企业(优秀企业家)、中共富阳市(区)

委、富阳市(区)人民政府优秀经营者,中共富阳宣传部富阳市十佳青年、富春十杰青

年,杭州市企业家协会、杭州市企业联合会第八届杭州市优秀企业家。曾任浙江华达集

团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总经理,杭州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中

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富阳市第七届和第八届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现任华达新材董事长、

华达新材控股股东华达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华达新材子公司华达新材料(嘉兴)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华达新材子公司浙江华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

江龙祥房地产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绿阳房地产董事长、杭州金月湾房地产董事兼总

经理、杭州龙祥房地产总经理,浙江省工商联国际合作商会理事,杭州市富阳区工商业

联合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主席,杭州市富阳区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2.董事候选人邵明霞女士

    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杭州市高层次人才(C

类)。曾任浙江华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科科长等职务。现任华达新材董事兼总经理、华

达新材子公司华达彩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华达新材子公司华达板业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华达新材子公司浙江华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市富阳区工商业联合会

第十届执行委员会委员。

3.董事候选人邵关根先生

    194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荣获富阳市十大突出贡献企业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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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杭州

市人民政府杭州市劳动模范等荣誉。曾任富阳城西纸箱厂厂长、华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等职务,富阳市第 13 届和第 14 届人大代表。现任华达新材高级顾问、杭州龙祥房

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富阳华达货运码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绿阳

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富阳浙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

4.董事候选人季绍敏先生

    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中级质量管

理员。曾荣获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劳动模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全国钢铁工业劳动模范,富阳市十佳优秀人才等荣誉称号。曾就职于

杭州富阳交通电子设备厂、华达集团等。现任华达新材董事兼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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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提名徐何生先生、黄曼行女

士、陈晨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徐何生先生、黄曼行女士、陈晨女士的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兼职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徐何生先生、

黄曼行女士、陈晨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的资格。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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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独立董事候选人徐何生先生

    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曾荣获 2017 年度、2020

年度中共杭州市教育局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杭州市教育局系统优秀教师。曾任浙江大

学秘书,现任浙大城市学院教师、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曼行女士

    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曾任湖南商学院教师、

浙江财经学院教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副教授、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3、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晨女士

    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共管理硕士。曾荣获杭州市人民政

府杭州市第 14 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新世纪 131 人

才、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会计领军人才。曾任杭州广播电视大学教师、杭州科技职业技

术学院(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工商学院副院长、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广播电视

大学)工商学院院长。现任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广播电视大学)科技处(产学

合作处)处长、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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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

名钱军良先生、姜震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钱军良先生、姜震宇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兼职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钱军良先生、姜震宇

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亲属关系,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

资格和能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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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监事候选人钱军良先生

    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浙江华达建材有限公

司会计等职务。现任华达新材监事会主席、浙江龙祥房地产财务经理、杭州金月湾房地

产会计。

2、监事候选人姜震宇先生

    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杭州市高层

次人才(E 类)。曾荣获富阳市人民政府富阳市第三届青年科技奖,杭州市富阳区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富阳区“135”优秀中

青年人才等荣誉。曾任华达集团设备科长、检验科长、技质科长、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

等职务。现任华达新材监事、技术中心副主任,华达新材子公司华达新材料(嘉兴)有

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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