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9,84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55 元,共计募集资金 84,132.0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744.5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8,387.43 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 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387.4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4,999.9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7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4,999.94 项目投入 B1 24,999.9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56.81 理财产品收益 B3 171.40 项目投入 C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84.95 理财产品收益 C3 1,613.28 项目投入 D1=B1+C1 24,999.9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1.76 理财产品收益 D3=B3+C3 1,784.6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51,926.4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2,353.08 差异[注] G=E-F -426.64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 -426.64 万元系尚未支付及已用自有资金支付 但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富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2087129900305046 18,620,362.90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801013402015817 3,440,654.62 募集资金专户 司杭州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06068860013000021442 18,519.62 募集资金专户 司杭州富阳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06068860013000021518 1,451,228.66 募集资金专户 司杭州富阳支行 合计 23,530,765.80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 500,000,000.00 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理财产品名称 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添益型存款 250,000,000.00 杭州富阳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可转让的单位大额存单 100,000,000.00 富阳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 100,000,000.00 富阳支行 款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 交通银行杭州富阳支行 5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合计 500,0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扩建研发中心项目作为公司技术研发、检测试验、新产品试制的平台,项目 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会给企业带来间接的经济效益。本项目建成后, 将进一步加强产品创新的核心作用,大幅提高公司高端产品的研发能力,有效缩 短产品开发周期,改善生产工艺水平,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平,增强产 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产品的定价能力和利润水平,从而提升公司国内外市场占 有率和盈利能力;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会提高公 司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度《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180 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达新材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韩 超 金 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4,999.9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已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承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诺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入进度(%) 实现的 到预计 项目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额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1) 差额 (4)=(2)/(1) 效益 效益 分变更) (2) 期 化 (3)=(2)-(1) 扩建高性能金属 装饰板、高性能金 2022 年 7 月 属装饰板基板(含 否 45,000.00 45,000.00 45,000.00 - - -45,0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1 日 热镀锌工艺)生产 线项目 扩建研发中心项 2022 年 7 月 否 5,000.00 5,000.00 5,000.00 - - -5,0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31 日 偿还银行贷款 否 24,999.94 24,999.94 24,999.94 - 24,999.94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 74,999.94 74,999.94 74,999.94 - 24,999.94 -50,000.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2 亿元的暂时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内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 2021 年累计购买理财产品 105,000.00 万元,累计赎回 理财产品 100,000.00 万元,累计产生投资收益 1,613.28 万元 因政府规划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 将募投项目“扩建高性能金属装饰板、高性能金属装饰板基板生产线项目”及“扩建研发中心项目” 的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变更至浙江省杭州市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场口新区。公司已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与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意向书》,项目选址于场口新区清江畈区块。项目已完 成前期市场调研、可行性研究分析等工作,目前正在办理用地相关手续过程中。因此,2021 年度未 投入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