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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达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2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1 年,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所赋予
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赵鹏飞先生、独立董事李良琛先生
及董事季绍敏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赵鹏飞先生担
任。2021 年 10 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由独立董事黄曼行女士、独立董事徐何生先生、董事季绍敏先生三名成员组
成。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主
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黄曼行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均由全体委员亲
自出席。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未披露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三)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四)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021 年半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同
意选举黄曼行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六)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2021 年第三季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
了监督评价,认为天健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严格、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职责,按计划完成了对
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
准和职业操守。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行业专长,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持续监督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完善和执行情况,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经评估,公司建立了适应公司发展需求的组织架构,制定了相应的基本规
章制度,对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
内部审计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依据相关要求经营运作,未发现内部审
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角度认真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对照《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认为公司编制
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
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
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通过制定
和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三会”能够有效运作,高级管理人员的职
责能够充分发挥,实现了公司决策程序和议事程序民主化、透明化,公司内部监
督和反馈系统基本健全、有效。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2021 年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相关情况

    在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积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阶段(2021 年 12 月),在公司年审注册
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并听取年审注册会
计师关于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的汇报;审计执行阶段(2022 年 1 月),在现
场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交流,跟进工作情况;审计完成阶段
(2022 年 4 月),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年报审计工
作情况的汇报,并审议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公司财务会计报
表。2022 年 3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三届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会计政策
变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1 年年报全文及摘要等相关内容,并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
度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有效
地保证了公司财务报告质量,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2022 年,我
们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规定,秉持审慎、客观、独立地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
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内部指导和外部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何生_______________




    黄曼行_______________




    陈   晨_______________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