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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达新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为公司发展提出科学、合
理的建议,确保董事会决策公平、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占董事
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
业配置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且拥有专
业资质及能力,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履历情况如下:
    徐何生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曾
任浙江大学秘书,现任浙大城市学院教师、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浙江
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黄曼行女士: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
曾任湖南商学院教师、浙江财经学院教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副教授、浙
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
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多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晨女士: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共管理硕士。
曾任杭州广播电视大学教师,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工商
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广播电视大学)科技处(产
学合作处)处长、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投健康科技(杭
州)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会议,6 次董事会会议,4 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每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均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徐何生       6           6          2          0           0             否               2

黄曼行       6           6          2          0           0             否               2

 陈 晨       6           6          2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注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参会次数   参会次数    应参会次数       参会次数      应参会次数     参会次数

徐何生        1           1             /             /              4                4

黄曼行        1           1             /             /              4                4

 陈 晨        /           /             2             2              /                /
    注: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黄曼行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徐何生先生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陈晨
女士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我们全面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历次董事会
及相关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我们对
会议上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以谨慎、客观的态度行使了表决
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各
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对各项议案均
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
                                 配,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政策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董事、
 1       2022-4-20    三届三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使用暂时闲置     同意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
                                 项。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       2022-4-27    三届四次                                              同意
                                 额度,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事项。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
 3       2022-7-12    三届五次                                              同意
                                 期的事项。
                                 关于审议《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4       2022-8-29    三届六次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购置办公楼暨关联     同意
                                 交易的事项。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向全资子
 5       2022-11-23   三届八次                                              同意
                                 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依照相关程序对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
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详细了解了关联方的情况,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
据以及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等,认为:关联交易系属于正常生产经
营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提供对外担保,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常性
占用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除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变更了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监管,并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我们对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确认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专项报告,认
为:公司按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不存
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所聘任的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尽职尽责,严格遵循了“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经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的履行

    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及时、认真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年度,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 41 次,定期公告 4 次。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完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实
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
善,在设计与执行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
监督作用,并且能够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八)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个专门委员会,各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上述三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或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
行职责,对提交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和审查,为公司规范运作、
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一定作用。2022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现金分红方式回报广大投资者。2021 年度,根据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7,889,380.3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人民币 14,869,326.86 元,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 619,579,895.53 元,公司
历年累计滚存可供分配利润共计人民币 752,599,948.97 元。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现金
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4.58%。该权益分派事项已于 2022 年 6 月完成。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度,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行使各项权利,及时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及相关会议,据实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
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充
分发挥专业特长和独立性,加强与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依法合规、
审慎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努力为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