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58 公司简称:华达新材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达新材 605158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蒋玉兰 王楚 电话 0571-58837980 0571-58837980 办公地址 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198号 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198号 电子信箱 hdnew@hdnew.cn hdnew@hdnew.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5,407,938,008.23 5,144,587,882.46 5.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257,235,052.34 2,165,859,261.76 4.22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3,459,966,215.15 4,644,128,959.48 -25.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2,746,190.58 165,300,027.49 -7.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46,346,651.08 159,339,439.27 -8.1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3,718,989.60 1,402,958,037.28 -118.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84 7.88 减少1.0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87 0.3232 -7.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87 0.3232 -7.58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0,29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或冻结的 例(%) 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境内非国有 浙江华达集团有限公司 57.65 294,814,000 294,814,000 无 0 法人 杭州富阳仁祥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 8.51 43,524,000 43,524,000 无 0 (有限合伙) 法人 邵明祥 境内自然人 3.94 20,137,000 20,137,000 无 0 邵升龙 境内自然人 1.69 8,632,000 8,632,000 无 0 杭州富阳恒进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 1.62 8,268,000 0 无 0 (有限合伙) 法人 杭州富阳聚丰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 1.59 8,125,000 0 无 0 (有限合伙) 法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量化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 其他 0.57 2,940,100 0 无 0 券投资基金 JPMORGAN CHASE 其他 0.29 1,507,586 0 无 0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禤世基 境内自然人 0.18 928,300 0 无 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18 901,187 0 无 0 1.上述前十名股东中,邵明祥、邵升龙为兄弟关 系,且为一致行动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邵明祥、 邵升龙分别持有浙江华达集团有限公司 70%和 30% 的股权,为浙江华达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邵 明祥持有杭州富阳恒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9.42%的财产份额,持有仁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0.55%的资产份额。2.上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 东中,杭州富阳恒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杭 州富阳聚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家合伙企业 的合伙人为公司及关联方的员工、实际控制人亲属 等,两家合伙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 人。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 不适用 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