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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合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告2021-04-16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1-010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
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拟确定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
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傅昌宝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
办理相关业务。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
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
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利影响。一致同意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