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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合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16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2020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积极履行职责,恪尽职守,认真审议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从客观、公正立场出发,作出独立判断。现将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
了丰富的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陈勇,男,195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
年 9 月至今,历任四川省轻工业厅计划财务处副主任科员,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疆理工学院)教学督导;2018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
至今任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俞婷婷,女,198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
年起至今,就职于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现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
2018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淼,女,197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9
年 12 月至今,历任浙江大学高分子系讲师、副教授;2012 年 5 月至今担任杭州
沃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没有
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0 次提名委
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
会议并充分履行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
时向公司了解,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
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其中陈勇出席参加 3 次股东会议,俞婷
婷出席参加 2 次股东大会,杜淼出席参加 2 次股东大会。
    3、会议表决情况
    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
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进行的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涉及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大股东及子公司亦不存在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0 年,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5、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
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0 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
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
审计机构。
    7、现金分红回报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未来三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以 2019 年末总股本 23,666 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
14,199,600.00 元(含税),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
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8、年度报告情况
    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9、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 年度,经我们核查,公司及公司大股东严格履行承诺。
    10、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及时学习新出台的信息披露相关
规则,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的程序和内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严格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配套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0 年度,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11、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督促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
司的规范化运作、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了整体风险管控水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
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12、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和提名委员会共四个委员会,按照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独立董事
分别在各专门委员会中任职,并分别担任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
委员。
    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
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进行审议,运作规范。
    1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 年 6 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888.7 万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7.05 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55,615.3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638.48 万元,上述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聚合
顺新材料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
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
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我们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审阅每
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正的发表独立意见,
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财务报告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
督,关注公司在媒体披露的重要信息,保待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2021 年,我们将继续以诚信、勤勉、审慎、务实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本着为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
精神,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