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6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
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董事会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
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所有表决事项知情。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0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确认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
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共计 3 项议案。
(二)2020 年 0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出具相应承诺的议案》,共计
4 项议案。
(三)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币先行支付募集项目资金后由募集资金等额人民币金
额进行置换的议案》,共计 2 项议案。
(四)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共计 2 项议案。
(六)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拟成立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
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制定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 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以及
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共计 8 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
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共列席了 10 次董事会议,参加了 1 次年度股东大
会,3 次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监
督,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各项决策合
法合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0 年
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0 年,监事会认真听取公司财务的专项汇报,并对财务报表、财务预算
报告、决算报告、定期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核算
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
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内部控制情况
2020 年,公司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其他法律法规,进
一步完善了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同时能够不断结合公司业务实际经营情况优化组
织结构和流程管理,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编制的《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
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更严格遵照国家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工作,不断提升监事会工作
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能,确保公司运作规范。
主要工作如下:
(一) 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
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
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
灵敏性;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
督评价活动,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二) 加强沟通合作,提升监督能力
鉴于公司的快速发展,监事会将持续加强与审计委员会、审计部的沟通与合
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定期了解和审阅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全方位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财务规范运作加强监督。
(三)加强对内控建设的监管
内控建设是公司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制度体
系,防范企业风险,维护股东利益。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各项业务管理流程,确保
规范运作。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
履职尽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