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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合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3-29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2-034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79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888.7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05 元,共计募集
资金 55,615.34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046.36 万元和税款人民币 182.78
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 52,386.20 万元,已由主
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930.5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为 50,638.4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0,638.48

                     项目投入                       B1                 35,102.6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51.65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C1                        4,059.0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40.10

                       项目投入                D1=B1+C1                    39,161.7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91.7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1,768.5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1,768.52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2020年5月6日和2020年5月12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
支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1 个定期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                                            本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
                        201000246981890                 44.75
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                                            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本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
                       19007101040012709            158.4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户
公司杭州九沙支行                                             本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
                       19007101040012709          7,000.00
                                                             户二级账户大额存单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本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
                       95070078801800001668          65.36
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户
  合 计                                           7,268.5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50,638.48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268.52 万元,用于
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4,500.00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聚合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证发〔2022〕2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聚合顺公司募集资
金 2021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
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聚合顺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638.4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59.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161.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是否已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投入金额与承诺                                           达到
                                                          诺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项目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预计
                                                             (1)                                                          (4)=(2)/(1)    状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分变更)                                                                 (2)       (3)=(2)-(1)                                             效益
 年产 10 万吨聚酰胺                                       未做分期承
                      否          32,835.29   32,835.29                          2,789.13    25,763.97         -            78.46       2021 年 12 月   [注 1]               否
 6 切片生产项目                                           诺
                                                          未做分期承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5,908.17    5,908.17                          1,229.90     1,530.95         -            25.91       2022 年 12 月   [注 2]               否
                                                          诺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                                         未做分期承
                      否          11,895.02   11,895.02                             40.00    11,866.79         -            99.76          不适用                            否
 充流动资金                                               诺
   合    计                -     50,638.48   50,638.48                          4,059.03    39,161.71         -            77.36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受新冠疫情防控以及项目拟建土地规划调整的影响,项目建设主体工程施工进度未能达到预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处于在建状态,预计 2022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截至 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实际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13,567.81 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年产 1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万吨聚酰胺 6 切片生产项目的投资金额为 13,559.81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为

                                                                    8.00 万元。经 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根据公司 2020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期用于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结构性存款产品 18,000.00 万元(已赎回 13,50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本金余额为 4,500.0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年产 10 万吨聚酰胺 6 切片生产项目结余金额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87.09 万元后的净额共计 7,158.41 万元,公司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原因主要系:1)2021 年受到限电的政策的影响,公司根据总可用电量和生产计划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2)年产 10 万吨聚酰胺 6 切片生产项目的 10 号生产线于 2021 年
      12 月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1 年度生产时间较短

      [注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暂无法测算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