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3-29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对本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天健严格遵
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
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将此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二、《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我们对本次预计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对公司进行
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认为本次将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将按
照日常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价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同意公司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 页无 正 文 ,为 杭 州 聚合顺 新 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独 立 董事 关 于第 二 届董事 会第
二 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 前认 可意 见之签 署 页 )
独 立 董事签字 :
陈 勇 湓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