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或“公司”)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聚合顺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所涉及的募集资金为 2020 年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79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888.7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05 元,共计募集 资金 55,615.34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3,046.36 万元和税款人民币 182.78 万 元(税款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 52,386.20 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 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 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930.5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0,638.4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8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 户余额为人民币 11,768.5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0,638.48 项目投入 B1 35,102.6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51.65 项目投入 C1 4,059.0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40.10 项目投入 D1=B1+C1 39,161.7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91.7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1,768.5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注) F 11,768.52 差异 G=E-F 0.00 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入的理财产品份额共 计 4,50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 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用募集 资金予以置换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13,567.81 万元。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于 2020 年实施完成, 2021 年度无相关事项。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1 年 10 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中的“年产 10 万吨聚酰胺 6 切片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1 年 10 月延期至 2022 年 3 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由 2021 年 12 月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详见公司 2021-053 号公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年产 10 万吨聚酰胺 6 切片生产项目”已达 到可使用状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 元人民币(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 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 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募集资 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 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 年度,在上述审议范围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如下: 截至 2021 年 序 理财产品 认购金额 受托人 理财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12 月 31 日存 号 类型 (万元) 续情况 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5064 结构性存 2021 年 1 月 2021 年 4 月 1 4,500 已到期赎回 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款 11 日 12 日 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051 结构性存 2021 年 4 月 2021 年 7 月 2 期(3 个月三层网点专属) 4,500 已到期赎回 款 14 日 14 日 上海浦东发 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展银行股份 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231 结构性存 2021 年 7 月 2021 年 10 3 有限公司 期(3 个月看涨网点专属) 4,500 已到期赎回 款 16 日 月 15 日 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441 结构性存 2021 年 10 2022 年 1 月 4 期(3 个月看涨网点专属) 4,500 未到期(注) 款 月 20 日 20 日 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注:“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441 期(3 个月看涨网点专属)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该 产品已经于 2022 年 1 月按时到期赎回。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 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 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为管理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和 2020 年 5 月 12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1 年 6 月,公司因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保荐机构,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承接。另行聘请国泰君安作为保 荐机构后,公司连同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萧山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1 个定期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 募集资金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金额 余额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 募集资金专 聚合顺 201000246981890 13,642.74 44.75 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 户 募集资金专 19007101040012709 32,835.29 158.41 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聚合顺 募集资金专 公司杭州九沙支行 19007101040012709 - 7,000.00 户二级账户 大额存单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募集资金专 聚合顺 95070078801800001668 5,908.17 65.36 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户 合计 52,386.20 7,268.52 注:上述初始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52,386.20 万元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 币 50,638.48 万元的差异主要为公司承担的承销与保荐费用税款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 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50,638.48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268.52 万元,用于购买 保本型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4,500.00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 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638.4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59.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161.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1) (2) (4)=(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分变更) (3)=(2)-(1) 年产 10 万吨聚酰胺 未做分期承 否 32,835.29 32,835.29 2,789.13 25,763.97 - 78.46 2021 年 12 月 4,648.83 (注 1) 否 6 切片生产项目 诺 未做分期承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5,908.17 5,908.17 1,229.90 1,530.95 - 25.91 2022 年 12 月 (注 2) 否 诺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 未做分期承 否 11,895.02 11,895.02 40.00 11,866.79 - 99.76 不适用 否 充流动资金 诺 合计 50,638.48 50,638.48 4,059.03 39,161.71 - 77.3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受新冠疫情防控以及项目拟建土地规划调整的影响,项目建设主体工程施工进度未能达到预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处于在建状态,预计 2022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截至 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实际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13,567.81 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年产 1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万吨聚酰胺 6 切片生产项目的投资金额为 13,559.81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为 8.00 万元。经 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根据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公司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0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期用于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 品累计 18,000.00 万元(已赎回 13,50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产品本金余额为 4,500.0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10 万吨聚酰胺 6 切片生产项目结余金额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87.09 万元后的净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额共计 7,158.41 万元,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原因主要系:年产 10 万吨聚酰胺 6 切片生产项目的第三条生产线于 2021 年 12 月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较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存在一定的延期(详见公司 2021-053 号公告),受项目建设进度等的影响,项目 2021 年度生产时间较短 [注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暂无法测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他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已完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聚合顺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赵 晋 陆 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