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2-051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2022年04月2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
04月23日以微信、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昌宝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
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9,594.6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将执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后未对公司
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
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 2022 年
第一季度的整体情况,特编制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
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