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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合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07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3-026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4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 389 号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4 月 27 日
                          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
         议案
 7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
         专项报告
 8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
            议案
9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
            2023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
            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
            事规则》等 8 项制度的议案
12.0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1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12.03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12.0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12.0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12.0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12.0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12.08       《防范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            √
            制度》
13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            √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0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3 年 04 月 07 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166        聚合顺           2023/4/2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 年 04 月 2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纬十路 389 号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使用邮件方式或信函方式登记。如以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
来信或邮件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
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或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信函、邮件上请注明“聚合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公司邮箱:jhsdm@jhspa6.com。(邮件及信函到达时间
不晚于 2023 年 04 月 25 日下午 16:0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纬十路 389 号
(2)联系人:李鑫
(3)电话:0571-82955559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7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8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议案
9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
         况及 2023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 8 项制度的议案

12.0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12.03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0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2.0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2.0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2.0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2.08 《防范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
         理制度》

13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