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意见 一、关于《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书面 确认意见 我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认真履职、严格审查, 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 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自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同意继续聘任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委员签字: 陈 勇 毛新华 俞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