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湛江利柏特模块制造有 限公司、上海里卜特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利柏特建设有限公司,前述被担保 人均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2年度预计担保金额:200,000万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94,400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和质押等,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担保人 被担保方类别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号 公司及合并 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 1 85,000 报表范围内 的控股子公司 有限公司 子公司 湛江利柏特模块制造 2 60,000 有限公司 上海里卜特工业设备 3 10,000 有限公司 上海利柏特建设有限 4 45,000 公司 合 计 200,000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 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含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和新设立子公司)使用。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可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并签署与担保事项有关 的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本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 4299 号 6 幢 1 楼 E11 室 法定代表人:王海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企业 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 仪器仪表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 种设备);通用设备制造与维修(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金属制品、 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64,158.95 万元,负债总额 24,630.24 万元,资产净额 39,528.7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727.23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22,156.82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7,445.40 万元,净利 润 3,683.53 万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67,043.27 万元,负债总额 27,734.18 万元,资产净额 39,309.0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856.25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25,386.82 万元。 (二)湛江利柏特模块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港南大道 160 号 法定代表人:李启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28,6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工业模块装置及组、部件和相关设备、容器和管道制品、钢构件、 塑料制品、玻璃钢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业装备模块化 工程技术研发,ASME 容器设计,产品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和技术服务;自有机械设备租赁;道路货运经营;从事上述同类产品、金属材 料、电器设备、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及建筑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24,689.54 万元,负债总额 4,058.56 万元,资产净额 20,630.9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308.2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2,936.98 万元;2021 年度净利润-247.21 万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31,668.95 万元,负债总额 3,513.03 万元,资产净额 28,155.92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308.2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2,391.46 万元。 (三)上海里卜特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盛路 168 号南楼 7 层 S706-38A 法定代表人:杨清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通信设备、空调设备、水处理设备、电力设备、仪器 仪表、电线电缆、阀门管件、计算机软件、工业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 电、建筑材料、橡塑制品、金属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 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劳防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 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化工科技、能源科技、自动化科技、计算机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仓储服务(除危险品), 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3,931.73 万元,负债总额 2,223.87 万元,资产净额 1,707.8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95.54 万元,流 动负债总额 2,221.04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756.50 万元,净利润 349.27 万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4,251.28 万元,负债总额 2,382.23 万元,资产净额 1,869.0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元,流动负债总 额 2,379.40 万元。 (四)上海利柏特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 3129 弄 7 号 31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清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安装工程(除特种设备),管道、机电 设备安装维修(除特种设备),电气及仪表工程安装、电力设备安装(除承装、 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建筑劳务分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 工,油漆保温,金属材料销售,企业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非标 准件(除特种设备)生产加工,化工石油建设工程施工,机电工程建设工程施工, 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建设 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详见许可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62,107.85 万元,负债总额 41,907.21 万元,资产净额 20,200.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 债总额 41,850.77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5,375.80 万元,净利润 3,991.6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45,622.31 万元,负债总额 24,496.56 万元,资产净额 21,125.7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 债总额 24,455.93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尚 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具体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 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 金需求而预计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 展战略。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 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 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 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15,900 万元,均为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15,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6.10%。 截至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 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