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 2021 年 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形,也不存在违反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 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谭才年、喻景忠、薛国新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