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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柏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3-02-20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3-006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振石集团(香港)和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和石”)持有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6,727,3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9%。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披露了《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香港和石自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98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0%。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披露了《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2),2022 年 8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香港和石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49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港和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93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减持计划
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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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振石集团(香港)和石复合材料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76,727,336           17.09% IPO 前取得:76,727,336 股
         有限公司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总金额(元) 减持完成情况
                (股)     比例                   方式    (元/股)                                           量(股)    股比例

振石集团(香                         2022/8/18    集中
                                                                                               未完成:
港)和石复合材 6,938,700   1.55%        ~        竞价    7.57-8.67          55,776,842.00                  69,788,636   15.54%
                                                                                              2,042,700 股
料有限公司                           2023/2/17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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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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