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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柏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3-20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振
     石集团(香港)和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和石”)持有公司
     69,788,6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香港和石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98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0%;自本
     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17,96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00%,合计不超过 26,944,2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6.00%。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
     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振石集团(香港)和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69,788,636
                                       69,788,636     15.54%
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股


                                            1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持原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区间          源     因


振石集团(香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不 超 过 :                                   2023/4/12
港)和石复合                 不超过:   过:8,981,400 股                  按市场    IPO 前取   自身资
               26,944,200                                        ~
材料有限公                   6.00%                                        价格      得         金需求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3/10/8
司
                                        过:17,962,800 股

     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期间为:2023 年 3 月 24 日至 2023 年 9 月 19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
     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若今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本企业延长股份锁定期,则本企业
     承诺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3、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在本企业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5、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情况的,则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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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7、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本企业减持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将减
持数量、减持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
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实施股份减持。
   8、本企业如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
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香港和石将根据其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
   披露。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为香港和石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决定,香港和石并非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公司及香港和石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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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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