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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柏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2023-04-0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利柏

  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额    是   是
                          被担保
                   担保            截至目                度占上    否   否
                          方最近              本次新增
          被担保   方持            前担保                市公司    关   有   担保预计有
担保方                    一期资              担保额度
            方     股比             余额                 最近一    联   反      效期
                          产负债              (万元)
                    例             (万元)              期净资    担   担
                            率
                                                         产比例    保   保
利柏特    利柏特
                   100%   60.97%    105,000    214,200   146.34%   否   否
 股份      工程
利柏特    湛江利                                                             自公司股东
                   100%   40.98%     40,000     20,000   13.66%    否   否
 股份      柏特                                                              大会审议通
利柏特    里卜特                                                             过之日起 12
                   100%   54.61%       800         800    0.55%    否   否
 股份      设备                                                                个月内
利柏特    利柏特
                   100%   47.99%     15,000     15,000   10.25%    否   否
 股份      建设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新增总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可根据实际

经营情况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并签署与担保事项有关的合同、

协议等相关文件。本次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B0660D

    成立日期:2000-12-06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勋业路 315 弄 5 号、6 号

    法定代表人:王海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企业

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

仪器仪表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

种设备);通用设备制造与维修(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金属制品、

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109,420.42 万元,负债总额
66,708.41 万元,净资产 42,712.01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6,746.00 万元,

净利润 3,183.30 万元。

    (二)湛江利柏特模块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0MA53LGKC2Y

    成立日期:2019-08-13

    住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港南大道 160 号

    法定代表人:李启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28,6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工业模块装置及组、部件和相关设备、容器和管道制品、钢构件、

塑料制品、玻璃钢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业装备模块化

工程技术研发,ASME 容器设计,产品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和技术服务;自有机械设备租赁;道路货运经营;从事上述同类产品、金属材

料、电器设备、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及建筑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47,120.40 万元,负债总额

19,309.20 万元,净资产 27,811.20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13 万元,净

利润-419.79 万元。

    (三)上海里卜特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91838369A

    成立日期:2014-01-23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东一路 396 号六楼 6923 室

    法定代表人:杨清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水质污染物监

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阀门和旋塞销售;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办公用

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木材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离岸贸易经营;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4,242.83 万元,负债总额 2,317.18

万元,净资产 1,925.65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741.34 万元,净利润 217.79

万元。

    (四)上海利柏特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5619360526

    成立日期:2010-09-20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 3129 弄 7 号 31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清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安装工程(除特种设备),管道、机电

设备安装维修(除特种设备),电气及仪表工程安装、电力设备安装(除承装、

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建筑劳务分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
工,油漆保温,金属材料销售,企业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非标

准件(除特种设备)生产加工,化工石油建设工程施工,机电工程建设工程施工,

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建设

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详见许可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53,666.73 万元,负债总额

25,756.37 万元,净资产 27,910.36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8,460.17 万元,

净利润 7,709.72 万元。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

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60,800 万元,

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60,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86%。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
足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

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利柏特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