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成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12-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确成硅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确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确成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9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4,872.037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38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70,059.9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
币 62,471.60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98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
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年产 7 万吨水玻璃、7.5 万吨绿色轮胎
1 37,137.05 37,137.05
专用高分散性二氧化硅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641.85 9,641.85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15,692.70
合计 66,778.90 62,471.6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
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理财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投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但依
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
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
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产品的净值变
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
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进度的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理
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
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
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冷鲲 孔林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