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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确成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8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现将我们在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比超1/3。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除了战略委员会外,其他三个专门委员会组成均以独立董事为多数且由独立董事

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简历介绍如下:

    俞红梅女士:1967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正高级会计师。现

任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处长,自2019年3月起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谢玉梅女士: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现任江南大学商学院教授。自2019年3月起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沈晓冬先生: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现任南京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自2019年3月起任本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会议3次,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
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全体独立董事均按

时出席董事会及各个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出席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认真审议

了会议各项议案,在职责履行中勤勉尽职。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

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俞红梅                     6               6        0          0

    谢玉梅                     6               6        0          0
    沈晓冬                     6               6        0          0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充分说明相关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

立明确的判断,尤其注意说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

     (一)     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除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银行授信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

其他对外担保,上述担保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报告期内,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

的情形。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薪酬发放标准具有合

理性,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年,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不

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相关业务资格,在公司历年的重大审计及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

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六)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他相关主体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自2020年12月7日上市以来,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办法》

等的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九)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现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未发现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高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2021年度,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与公

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俞红梅
                                                                 谢玉梅
                                                                 沈晓冬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