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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确成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1-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本保荐机构”)作为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确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补充确认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6 号文《关于核准确成硅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发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8,720,375 股新股,发行价为每股 14.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700,598,992.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5,883,035.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624,715,956.65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988 号
《验资报告》。

   根据《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         募集配套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投资额
         年产 7 万吨水玻璃、7.5 万吨绿
   1     色轮胎专用高分散性二氧化硅项           37,137.05         37,137.05
         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641.85          9,641.85
                                              项目总投资            募集配套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投资额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15,692.70
                  合计                                 66,778.90          62,471.60

        注: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97,038,132.55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现金管
理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确成股份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月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现上述投资决议有效期限已经到期。

   上述投资决议有效期到期后,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继续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 800.00 万元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              预期                 产品   是否构成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收益类型                金额
                            类型              收益率               期限   关联交易

宁波银行股份                银行
                 单位结构          保本浮动   1.56%或
有限公司无锡                理财                          800.00   7天       否
                   性存款            收益      2.91%
                            产品
太湖新城支行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相关资金已全部返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理财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投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

依旧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包括: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

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产品的净值变
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

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进度的情况。

   五、上述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就

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800 万元)购买

结构性存款,出现超过相关投资授权期限的情况,主要系经办人员错误理解原授

权期限的到期情况造成的。公司已进行认真反思,加强相关人员教育,做好公司

的内部控制工作。公司该行为使用的是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是低风险、流

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全部资金已收回,未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继续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

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
分保障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超过董事会相关投资决议期限
的事项,公司己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
上述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对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因此保荐机构对于确成股份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无异议。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
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确成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冷 鲲               孔林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