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成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6-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本保荐机构”)作为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确成股份”或“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确成股份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00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截至 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713,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10%,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因此,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截至 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为 417,457,900 股,已回购的股份
713,800 股不参与本次分配,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416,744,100 股。公
司申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
例)。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
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
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
利)÷总股本=416,744,100×0.5÷417,457,900≈0.49915 元/股。
以本核查意见出具之前的 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7.00 元/股测
算。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17.00-0.49915)÷(1+0)
=16.50085 元/股。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17.00-0.5)÷(1+0)=16.50 元/
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
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16.50-16.50085|/16.50≈0.0052%,小于 1%。
因此,公司以 2022 年 5 月 25 日的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
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影响较小。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确成股份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不存在违反《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差
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冷 鲲 孔林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