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成股份: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4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
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条件。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拟定的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涵盖本次发
行的种类、规模、面值、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付息期限和价格、债券期限、
转股价格、转股股数、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义务等基本
信息,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预案内容切实可行,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本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发行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
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
济效益,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
目标和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
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了承诺。前述措施及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保障
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制定<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
订稿)》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效保障了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保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在授权范围内共同或单独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的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严
谨的分析论证,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能有效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章贵桥、王靖、陈明清
2023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