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0-006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符合募集资金到账 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上 海 健 麾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0]3211号),公司于2020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0,000 股 。 公 司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4.20 元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82,8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7,588,127.72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5,211,872.2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7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602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已开设了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金投入金额 1 健麾信息医药物流智能产业化项目 29,889.00 23,000.00 2 市场营销与客户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6,254.00 1,000.00 3 医药物流机器人实验室建设项目 4,518.50 1,000.00 4 药房自动化升级研发项目 9,862.20 2,000.00 5 自动化设备投放项目 13,462.00 10,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3,100.00 6,521.19 合计 87,085.70 43,521.19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上项目使用,若实 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通过公司自筹解决。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求适当以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 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22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使用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金额共计159,126,451.38元,本次拟置换159,126,451.38元。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 12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6069 号),截 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 , 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金 额 为 152,689,883.10 元,均用于“健麾信息医药物流智能产业化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号 金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健麾信息医药物流 1 230,000,000.00 152,689,883.10 152,689,883.10 智能产业化项目 市场营销与客户服 2 10,000,000.00 - - 务网络升级项目 医药物流机器人实 3 10,000,000.00 - - 验室建设项目 药房自动化升级研 4 20,000,000.00 - - 发项目 自动化设备投放项 5 100,000,000.00 - - 目 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5,211,872.28 - - 合计 435,211,872.28 152,689,883.10 152,689,883.10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152,689,883.10元置换相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 投入自筹资金。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 12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6069 号),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47,588,127.72 元。截 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6,436,568.2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 费用明细 拟置换金额 用金额 承销、保荐费用 660,377.35 660,377.35 审计及验资费用 3,590,000.00 3,590,000.00 律师费用 1,755,813.58 1,755,813.58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用 430,377.35 430,377.35 合计 6,436,568.28 6,436,568.28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6,436,568.28元置换相对应的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 四、本次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59,126,451.38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上述事项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健 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规定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59,126,451.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 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 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9,126,451.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 规定,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 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9,126,451.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12月24日出具了《关于上海健麾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69号),认为: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 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