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作为江西国 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连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国光连锁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0]1145 号文《关于核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国光连锁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580,000 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5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0,547,000.00 元,扣除承 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42,030,599.02 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516,400.98 元,募集资金由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瑞华验字[2020]0129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4,542,765.20 元,2021 年 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存入金额 188,562,911.9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77,948,789.17 加: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3,258,312.08 减:募投项目支出 39,329,669.63 其中: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31,577,419.68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74,542,765.20 注:募集资金存入金额人民币 188,562,911.92 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88,516,400.98 元差 额 46,510.94 元,为公司未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印花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使用、变更和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0年7月23日,公司会同中信证券分别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原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同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会同中信证券、分 别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8月21日,公司与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和九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2月3日,公司与子公司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 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 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江西国光商 中国建设银行 360501840 1 业连锁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152000006 33,615,700.00 56,286.80 有限公司 吉安吉州支行 46 江西国光商 中国农业银行 143711010 2 业连锁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26,478,700.00 6,094,271.71 40011360 有限公司 吉安吉福支行 江西国光商 江西银行吉安 796900180 3 业连锁股份 115,245,900.00 2,302,723.35 青原支行 600017 有限公司 江西国光商 九江银行股份 757089700 4 业连锁股份 有限公司吉安 13,222,611.92 2,886,486.68 000003896 有限公司 青原支行 九江银行股份 赣州国光实 287019800 5 有限公司赣州 0.00 35,672,282.66 业有限公司 000002280 分行 江西国光云 中国建设银行 360501810 6 创科技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152000008 0.00 27,530,714.00 公司 赣州文清支行 80 合 计 188,562,911.92 74,542,765.2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1,577,419.68 元,累计实际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117,278,458.80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连锁门店改建项目主要涉及外部改造、内部地面翻新、天花板改造、水电及 后仓建设等工程,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主要为吉安及其周边区域连锁门店提供供货支 持,充分满足各类常温、低温、冷藏商品的收货、存储、调配需求,确保各类商 品拥有最佳的储存、中转环境,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对业务流程、数据分析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实现 信息系统软件、硬件、运维环境、管理技术的全方位提升,并拟设立企业独有的 一站式购物平台,为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业内领先的信息化竞争实力,为 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7,948,789.17 元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止 2020 年 7 月 31 日 序 募集资金承诺 本次置换 项目名称 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号 投资总额 金额 金额 1 连锁门店建设项目 115,245,900.00 65,305,613.23 65,305,613.23 2 连锁门店改建项目 26,478,700.00 4,434,882.94 4,434,882.94 吉安物流配送中心 3 33,615,700.00 1,508,586.00 1,508,586.00 升级项目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4 13,176,100.98 6,699,707.00 6,699,707.00 项目 合 计 188,516,400.98 77,948,789.17 77,948,789.17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20]01290069 号)确认,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 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情况及原因如下: (1)原募投项目“赣州云星公园大观超市建设项目”变更为“赣州中央公 园店建设项目”,主要系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云星公园大观超市建设项目是 由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国光”)与赣州华实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意向书》拟定的物业进行建设的项 目,由于意向书约定该物业的交付日期已到期,租赁意向书已自动解除,未来赣 州国光不会就该物业与赣州华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因此为 确保“连锁门店建设项目”按计划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赣州云星 公园大观超市建设项目”进行变更。 (2)原募投项目“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江 西国光云创科技智能产业园-物流存储中心子项目”,主要系:1)在吉安物流配 送中心现有库房内投入部分募集资金,购置安装先进的物流存储设备设施,提升 物流存储配送能力,实现吉安区域门店的供货配送保障,满足本区域近期门店发 展需求。2)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急需建设资金的智能化物流存储新项目,符合 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能产业园是 公司从吉安、赣州区域的长远发展打造的智能化物流存储配送和生鲜食品加工项 目,利用科技手段,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高效组合,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升 公司的仓储物流能力,提升智能化物流处理水平。将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该项目的物流仓储建设,并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而且 可以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和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变更原因如下: “赣州云星公园大第超市建设项目”是由赣州国光与赣州金恒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意向书》拟定的物业进行建设的项 目,由于工程建设进度延期,导致无法在《房屋租赁意见书》约定的时间内交付 该物业,为确保募投项目的按时建设,故对“赣州云星公园大第超市建设项目” 进行变更。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金 本次变 额占本 序 原募投项目名 更募集 变更后的募投 投入募集资 次募集 总投资额 号 称 资金金 项目名称 金额 资净额 额 的比例 连锁门店建设 连锁门店建设 项目--赣州云星 项目--赣州中 1 956.00 5.07% 2,224.83 956.00 公园大观超市 央公园店建设 建设项目 项目 江西国光云创 吉安物流配送 科技智能产业 2 2,761.57 14.65% 11,537.45 2,761.57 中心升级项目 园--物流存储 中心子项目 连锁门店建设 连锁门店建设 项目--赣州云星 项目—赣州信 3 1,587.17 8.42% 2,637.17 1,587.17 公园大第超市 丰铂金湾店建 建设项目 设项目 合计 5,304.74 28.14% 16,399.45 5,304.74 上述募投项目中,“连锁门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赣 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不涉及实施主体的变更;“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 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能产业园--物流存储中心子项目的实施 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涉及实施主体的变更。上 述变更的募集资金如产生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也将投入到新项目,项目建设资金 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 见。相关信息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编号:2021-048)。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 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年度内,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由于开发商物业未 达到交付条件,造成项目进度延期。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能产业园-物流存储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从吉安、赣州 区域的长远发展打造的智能化物流存储配送和生鲜食品加工项目,利用科技手段, 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高效组合,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的仓储物流能力, 提升智能化物流处理水平,本项目属于配套服务,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 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西 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 报告》,发表意见为:“国光连锁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 反映了国光连锁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光连锁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魏宏敏 秦成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851.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57.7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304.7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727.8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8.14%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与承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累计投入 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目(含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的 预定可使用 是否发生重 项目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金额 (%)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 总额 差额 状态日期 大变化 (1) (2) (4)=(2)/(1) 更) (3)=(2)-(1) 连锁门店建设项目 是 11,524.59 11,524.59 11,524.59 1,570.23 8,121.83 -3,402.76 70.47 2022 年 12 月 -1,991.21 注1 否 连锁门店改建项目 否 2,647.87 2,647.87 2,647.87 1,105.82 1,896.37 -751.50 71.62 2021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 是 3,361.57 600.00 600.00 226.37 611.80 (注 2)11.80 101.97 2021 年 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级项目 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 能产业园-物流存储 是 2,761.57 2,761.57 44.51 44.51 -2,717.06 1.61 2022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中心建设项目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 否 1,317.61 1,317.61 1,317.61 210.81 1,053.34 -264.27 79.94 2021 年 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合计 18,851.64 18,851.64 18,851.64 3,157.74 11,727.85 -7,123.79 62.21 本年度内,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由于开发商物业未达到交付条件,造成项目进度延期。连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锁门店改建项目及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主要系部分合同尾款尚未支付。 根据 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急需建设资金的智能化物流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储新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能产业园是公司从吉安、赣州 区域的长远发展打造的智能化物流存储配送和生鲜食品加工项目,利用科技手段,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高效组 合,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的仓储物流能力,提升智能化物流处理水平。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7,948,789.17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上述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20]01290069 号)确认,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连锁门店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其原因为:部分门店项目建设进度未达到预期;新建门店产生效益需要经过培育期;受疫情和社区团购等影响,实体零售行业受冲 击比较大。 注 2: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多 11.8 万元,系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一并投入该项目。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 本年度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变更后的项目 实际累计投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划累计投资 实际投 (%) 可使用状态 实现的 可行性是否发 入金额(2) 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 金额(1) 入金额 (3)=(2)/(1) 日期 效益 生重大变化 连锁门店建设项 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 目--赣州云星公 956.00 956.00 262.00 262.00 27.41 2022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 园大观超市建设 项目 连锁门店建设项 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 目--赣州云星公 州信丰铂金湾店建设项 1,587.17 1,587.17 756.52 756.52 47.66 2021 年 12 月 -375.77 不适用 否 园大第超市建设 目 项目 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 600.00 600.00 226.37 611.80 101.97 2021 年 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吉安物流配送中 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能 心升级项目 产业园--物流存储中心 2,761.57 2,761.57 44.51 44.51 1.61 2022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子项目 合计 5,904.74 5,904.74 1,289.40 1,674.83 28.36 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1)将“连锁门店 目) 建设项目--赣州云星公园大观超市建设项目”变更为“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 目”,2)将“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能产业园 --物流存储中心子项目”。 将“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云星公园大观超市建设项目”变更为“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中央 公园店建设项目”的变更原因为该项目原是由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国光”) 与赣州华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意向书》拟定的物业进行 建设的项目,由于意向书约定该物业的交付日期已到期,租赁意向书已自动解除,未来赣州国光 不会就该物业与赣州华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为确保“连锁门店建设项目” 按计划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故对“赣州云星公园大观超市建设项目”进行变更。 将“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能产业园--物流存储 中心子项目”主要系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急需建设资金的智能化物流存储 新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故将“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江西国 光云创科技智能产业园--物流存储中心子项目”。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能产业园是公司从吉安、赣 州区域的长远发展打造的智能化物流存储配送和生鲜食品加工项目,利用科技手段,将信息流、 资金流、物流高效组合,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的仓储物流能力,提升智能化物流处理水 平。将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该项目的物流仓储建设,并没有改变募集 资金的投向,而且可以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会议,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连锁门店建设项 目--赣州云星公园大第超市建设项目”变更为“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信丰铂金湾店建设项 目”,变更原因为该项目原是由赣州国光与赣州金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签 订的《房屋租赁意向书》拟定的物业进行建设的项目,由于工程建设进度延期,导致无法在《房 屋租赁意见书》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该物业,为确保募投项目的按时建设,故对“赣州云星公园大 第超市建设项目”进行变更。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信息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年度内,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由于开发商物业未达到交付条件,造成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进度延期。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