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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春染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6-08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1-008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
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
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
    3、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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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5、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
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
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
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投资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
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5.639.85          128,061.63
 负债总额                                 53,658.31            49,960.80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1,981.54            78,1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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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资金                                19,959.44           26,529.12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08.43           30,844.50

 营业收入                                32,925.00          151,501.28
    2、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更好的实
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
    五、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审议程序
    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
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通过使用部
分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和收益水
平,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使用单日最高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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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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