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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春染织:富春染织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2022-02-16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2-006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预案的修订
                               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及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相关
的议案。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换公司
债券方案调整及预案修订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调整后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案》内容                         券方案》内容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
           在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
                                          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
       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可转
                                          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债受托管理人或董事会应当召集债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
       券持有人会议:
                                          重要约定: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        a.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
       券募集说明书的重大约定;           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
                                          制等);
           (2)拟修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
                                              b.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施及其执行安排;
           (3)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可        c.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
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其执行安排;
                                              d.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
    (4)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
                                         资金用途;
股计划、股权激励、业绩承诺事项导
                                              e.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次可
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
                                         转债项下的义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
                                         权限内);
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
                                              f.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
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
                                         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程序;
                                         变更。
    (5)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理人或者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           则;
内容;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
                                         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
    (6)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
(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          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
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           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
                                         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不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
    (9)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          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
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           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
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人书面提议召开的其他情形;                    a.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
                                         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
                                              b.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
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支付除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         债,未偿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           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           资产 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
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发生违约的;
                                              c.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
                                         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
债券持有人会议:
                                         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
    (1)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            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d.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
    (2)可转债受托管理人提议;
                                         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         重不确定性的;
换 公 司 债券 未 偿还 债券 面 值 总 额        e.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
                                         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
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可转债                f.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
    受托管理人或董事会负责召集。公     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司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在提出或收     的;
    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         g.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
    起 30 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   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 15 日前向全体       (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
    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     方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期债券
                                       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
                                       决议的其他情形。
                                           债券持有人会议主要由受托管
                                       理人负责召集。发行人、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
                                       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
                                       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
                                       个人有权提议受托管理人召集债券
                                       持有人会议。
    除上述调整的内容外,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调
整事项符合董事会授权范围,调整后的内容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一致。
    本次修订后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修订情况
      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     修订后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案》内容                         券预案》内容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
        在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
                                       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
    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可转
                                       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债受托管理人或董事会应当召集债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
    券持有人会议:
                                       要约定: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        (1)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
    募集说明书的重大约定;             (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
                                       整机制等);
        2、拟修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2)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
    持有人会议规则;
                                       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3、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        (3)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
    换公司债券本息;                   及其执行安排;
                                           (4)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
        4、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
                                       集资金用途;
    计划、股权激励、业绩承诺事项导致
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5)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次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 可转债项下的义务(债券持有人会
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 议权限内);
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          (6)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
程序;                             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
                                   项变更。
     5、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人或者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
                                   则;
容;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
     6、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 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
有)发生重大变化;                 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
                                   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
                                   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
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
                                   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
                                   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
     9、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
                                   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
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
                                   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
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书面提议召开的其他情形;
                                        (1)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 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2)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
                                   期支付除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负债,未偿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
                                   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
                                   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
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券发生违约的;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         (3)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
债券持有人会议:                   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
                                   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
     1、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
                                   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2、可转债受托管理人提议;          (4)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
                                   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
                                   严重不确定性的;
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
                                        (5)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
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
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
                                   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可转债
                                        (6)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
受托管理人或董事会负责召集。公
                                   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
司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在提出或收
                                   化的;
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
                                        (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
起 30 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
    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 15 日前向全体 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       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
                                     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期债券募集
                                     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
                                     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
                                     的其他情形。
                                         债券持有人会议主要由受托管
                                     理人负责召集。发行人、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
                                     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
                                     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
                                     个人有权提议受托管理人召集债券
                                     持有人会议。


    除上述修订的内容外,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
订事项符合董事会授权范围,修订后的内容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一致。
    本次修订后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