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染织:富春染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3-01-17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07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
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2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9.95 元/股。本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62,244.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639.15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604.8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
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1]230Z0118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
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
序 拟使用募集 累计投入募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
号 资金投资 集资金金额
占比
年产 3 万吨高品
1 质筒子纱生产线 42,135.99 30,000.00 19,100.26 63.67%
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2 3,856.52 2,604.85 1,057.84 40.61%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2,000.00 22,000.00 100.00%
合计 70,992.51 54,604.85 42,158.10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年产 3 万吨高品质筒
1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9 月
子纱生产线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9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新冠疫情防控以及物流运输受限,工程建设、部分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
有所延缓。公司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为谨慎起见,公司拟将募投
项目延期,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场情况预期及实际建设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年产 3 万吨高品质筒子纱生产线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9 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9 月。
上述延期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公司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在确保募
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所作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所变化,公司将及时履
行相关程序并进行公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
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的变更,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坏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是
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
改变公司既定市场战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将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继续积极关注行业整体表现变化并积极采
取应对措施,合理调配现有资源,促进项目的高效进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益。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
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或是可能出现项目进展缓慢、实际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等问题,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年产 3 万吨高品质筒子纱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9 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9
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
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和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要求。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际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
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
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募集资
金使用的规范性要求,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
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