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线缆:华通线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8-14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1-035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信达科创(唐山)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
科创”)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信达科创提供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
保余额 2,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2021 年 3 月 12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在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互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申请综合授信时进行互保(包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互
保、子公司之间的互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8 亿元(或等值外币),该保证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担保方式,并授权董事长在公司及
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具有行使该互保的审批权限。决议有效期限自 2021 年 3
月 12 日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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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8 月 13 日,经董事长审批通过,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家庄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
为子公司信达科创与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所有债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本次担保金额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董
事长有权审批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信达科创(唐山)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股东)
3、法定代表人:张文东
4、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15 年 04 月 21 日
6、营业期限:2015 年 04 月 21 日至 2045 年 04 月 20 日
7、住所:唐山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 111 号
8、经营范围:钢管、石油专用输油管、电缆、管缆、测井电线、封装管生
产及销售;批发零售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橡塑制品、
钢带、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包装材料、金属材料、管道配件;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石油钻采工艺和技术研究、开发服务;石油钻采设备和工具
研发、生产及销售(需要国家审批的项目待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信达科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达科创总资产 25,251.67 万元,净资产 9,164.72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12161.81 万元,净利润 1023.73 万元。(以上数
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信达科创总资产 27476.59 万元,净资产 9576.46
万元。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 3517.34 万元,净利润 411.75 万元。(未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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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公司的关系
信达科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方:信达科创(唐山)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三)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四)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保证类型:银行授信担保
(七)保证期间:自合同订立日起 12 个月
(八)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
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
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
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
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信达科创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作为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和发展战略。鉴于公司对信达科创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
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该等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52,624,484.31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06%。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00,246,953.81 元(含本次新增,其中外币以签署日兑人民
币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70%;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
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52,377,530.50 元(其中外币以签署日兑人民币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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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3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
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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