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线缆:独立董事意见2022-12-30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河
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北华
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的原则,基于每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
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就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
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孔晓燕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郭莉莉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毛庆传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