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线缆:华通线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5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北华
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资料后,对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
可意见:
一、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
展阶段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基础上作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业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需求,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业务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所必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
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提请公司第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郭莉莉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孔晓燕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毛庆传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