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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茂泰:永茂泰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08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
茂泰”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2 年度,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促进了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完善。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李英、
李小华和非独立董事孙晓鸣,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李英担任。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为2/3,各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
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主任委员李英为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具备会计
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名称
                         1、《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
 二届六次    2022-3-10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6、《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
                         7、《关于拟定 2022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8、《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届七次    2022-4-25   1、《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届八次    2022-6-27
                         3、《关于修订<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4、《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届九次   2022-8-24    1、《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届十次   2022-10-27   1、《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以上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2 年度,公司聘请的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
2022 年 3 月 10 日,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并提出建议,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该事项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天健所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分析和评估,认为:天健所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具有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
且符合独立性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
的审计工作;天健所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
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
的审计工作;在对公司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天健
所能够恪尽职守,按规定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
天健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阅、检查了公司 2022 年
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并要求审计部门制订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经审阅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未发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
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并审议通过了上述财务报告及
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相关
内控制度的制订、修订进行了审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
予了指导。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
组织架构,既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
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同时公司应结合实际经营需求,继续深化
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执行和
监督力度,更好地控制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门、财务部门、证券部门
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
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勤勉尽责,
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
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
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促进公司财务相关
事项更加规范,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