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0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 12 月 23 日收到独立董事
任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任超先生因高校职务管理原因主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任超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
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委员职责。公司将尽快启动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任超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4)。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
董事会同意提名曾大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任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曾大鹏
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董事会此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期未解除的情形,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1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曾大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2
附件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曾大鹏先生,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
,博士学历。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