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2021-09-08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65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
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
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2,000.00 万元,发行股票数
量为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80%,即 6,813,757 股。公司实际控
制人之一蓝波先生 100%持股的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群投资”)
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蓝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637,553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15.30%。除直接持股外,蓝波先生及其配偶舒畅女士通过深圳市畅思行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控制公司 16.62%的股份;蓝波先生通过昆明南之图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昆明云健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明春佳伟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 2.05%的股份。因此,蓝波先生及其配偶舒畅女士直
接和间接控制 23,619,223.00 股公司股票,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3.97%,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此外,蓝波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蓝抒悦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0.74%
的股份。
如按照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计算,蓝波先生 100%持股的祥群投资认购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后,与实际控制人、深圳市畅思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昆明南
之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明云健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明春
佳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蓝抒悦构成一致行动人,祥群投资及其一致行
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合计 30,949,730 股股票,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
40.54%。前述主体最终持股比例以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祥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
超过 30%,将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祥群投资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祥群投资符合免于
发出收购要约的情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祥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
要约。本次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