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 交易对方及实际控制人、合伙人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2022-06-30
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合伙人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
过支付现金方式分两阶段购买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100%股权,达到控股并进一步全资控制标的公司的目的,以实现对标的
公司连锁药房品牌及直营门店、各项经营资产、经营资源及其经营权益的并
购。
本次交易/本阶段交易上市公司购买标的公司 80%股权;第二阶段,业绩承
诺期间届满后,上市公司根据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业绩完成情况应当或有权按照
协议约定的条件购买剩余 20%股权。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本合伙企业/本人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
制人、合伙人,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如下:
一、本人/本合伙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人/本合伙企业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准确、完整的文件资料,该等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或原件一
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三、本人/本合伙企业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和申请文件、相关说明
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四、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本人/本合
伙企业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要
求。
五、本人/本合伙企业保证,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