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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电子:新亚电子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1-04-16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按照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始终坚持认真、规范、有效地履行职责,现就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经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由独立董事张爱珠女士、独立董事金爱娟女士、
董事马武鑫先生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张爱珠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具备会计、审计、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均能
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积极对会议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并审议通过了全部议题。具体情
况详见下表:
 序号      会议召开情况                     审议或听取议案内容

                             1、 《关于公司 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0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一届第三次会议    4、 《关于公司 2020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
         2020 年 2 月 1 日   5、 《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6、 《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7、 《关于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 《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 1-6 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2、 《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第一届第四次会议         日期间关联交易的议案》;
  2
         2020 年 8 月 14 日    3、 《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 1-6 月内部审计报告的议

                                  案》;

                               4、 《关于公司审计报告(初稿)的审阅意见的议案》。


         第一届第五次会议      1、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第三季度审阅报告的
  3
         2020 年 10 月 30 日      议案》。




      三、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
其 2020 年期间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关注了公司 2019 年年报的审计工作。
      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
场前,我们认真听取、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
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
了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在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我们与注册会计师就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我们认为年度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审计报告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
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建
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新一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及评估内控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同时对内部审计相关人员进行了内控流程、制度等的相关培训。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
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的要求。

   3、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
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
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
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 审核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以及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审核,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5、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
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各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
以求在有限的时间内高效率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尤其在有效监督公司外部审计
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
整的财务报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作用,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