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9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1,409,842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6 号),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亚电子”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6 万股,并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 司的普通总股本为 13,344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08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7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涉及 13 名股东,共计 21,409,842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15.69%,将于 2022 年 1 月 6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实施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 增至 136,424,4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1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6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向符合条件的 99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298.4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人民币 10.79 元/股。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完成 2021 年激励计划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36,424,40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请解除股 份限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华辉、杨文华、石刘建、陈景淼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 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 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监事朱加理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2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 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监事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每年 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方小波、黄大荣、黄定余、温州瓯瑞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浚泉信易 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浚泉信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浙 民投乐泰物联网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或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人或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上述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 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 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3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1,409,842 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6 日。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 本次上市流 序 股东 股占公司 剩余限售 股数量 通数量(单 号 名称 总股本比 股数量 (股) 位:股) 例 温州瓯瑞股权投资合伙 1 3,639,273 2.67% 3,639,273 0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 2 3,639,273 2.67% 3,639,273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温州浚泉信远投资合伙 3 2,802,240 2.05% 2,802,240 0 企业(有限合伙) 4 黄定余 2,762,208 2.02% 2,762,208 0 5 黄大荣 2,762,208 2.02% 2,762,208 0 温州浙民投乐泰物联网 6 2,001,600 1.47% 2,001,600 0 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7 方小波 1,100,880 0.81% 1,100,880 0 8 陈华辉 900,560 0.66% 700,560 200,000 9 杨文华 700,400 0.51% 500,400 200,000 10 石刘建 700,400 0.51% 500,400 200,000 11 陈景淼 520,320 0.38% 400,320 120,000 12 朱加理 400,320 0.29% 400,320 0 赣州浚泉信易正投资合 13 200,160 0.15% 200,160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2,129,842 16.22% 21,409,842 720,000 4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59,820,546 -12,282,546 47,538,000 有限售条件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43,243,854 -9,127,296 34,116,558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03,064,400 -21,409,842 81,654,558 无 限 售 条A 股 33,360,000 21,409,842 54,769,842 件的流通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3,360,000 21,409,842 54,769,842 股份 股份总额 136,424,400 0 136,424,4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 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