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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电子:新亚电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2022-07-16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江
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中利”,股票代码“002309”)持有
的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次重组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
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

       (一)2022年7月1日,公司披露《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二)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重组事宜进行初步磋商至签署相关协议期
间,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
可控范围之内。

       (三)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重组预案。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
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就本次重组拟
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
次重组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
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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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重组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
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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