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中利”,股票代码“002309”) 持有的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0%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本次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重组 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 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