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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电子:新亚电子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2022-09-2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
收购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中利”,股票代码“002309”)
持有的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0%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本次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
重组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
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