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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力日升: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4-0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同
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日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同力日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36.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人民币59,215.4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6日全部到账,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2021年3月17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第0002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
理。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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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且
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和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
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
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
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

   2、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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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公司审慎评估,现金管理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上述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
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
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年4月2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
品等)。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
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
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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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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