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日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04-06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1-005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股
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对《公司章程(草案)》
相应条款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
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200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根据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25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2,600 万
元变更为 16,80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2,600 万股变更为 16,800 万股。公司已
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
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19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1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并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章程
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标题: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标题: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经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 行人民币普通股 4,200 万股,于 2021
【】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800
元。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800 万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公司的股本结构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公司的股本
为:普通股【】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 结构为:普通股 16,800 万股,其中发
12,000 万股。 起人持有 12,000 万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
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
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