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日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
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
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
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述规定变更公司会
计政策,并按上述通知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
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20 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
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规定进行的变
更,变更内容符合通知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