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日升: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2-03-1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同
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日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同力日升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同力日升采取于每年初对当年与关联方可能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测统计,并根据审批规定及公司实际需要,将有关
交易预估情况提交相应审批层级审议,随后定期对交易发生情况进行跟踪的做
法。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同力日升及其他部分关联企业拟进行日常性
关联交易。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发生的
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占同类 占 同 类 本次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 2022 年预 业务比 2021 年实际 业 务 比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类别 计金额 例 发生金额 例 生金额差异较
(%) (%) 大的原因
丹阳市日升
租赁 企业管理有 700,000.00 65.93% 700,000.00 67.19% 无
限公司
合计 700,000.00 7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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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 年 6 月 7 日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国平
住所 丹阳市百花经济园四径路西
股权结构 李国平、李腊琴分别持有丹阳日升 99%、1%股权。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房产租赁。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持有公司 3.54%股份
(二)关联关系:
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54%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国平
先生持有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9%股权,所以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项目 金额(万元)
总资产 9,738.28
净资产 9,552.80
主营业务收入 69.31
净利润 -0.03
(四)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
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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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
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执行,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
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
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国平、李铮回避了本议案的表
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此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
理预测,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
有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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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需要,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
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公
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
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同力日升本次审议的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生,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
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中原证券对同力日升本次审议的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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