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才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1-08-2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德才
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才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德才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德才股
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56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9,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
民币 77,98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1,020,000.00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和信验字(2021)第 00003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金投资总额
建筑工业化装饰部品部件
1 15,400.31 15,400.31 德才高科 青岛
生产项目
2 信息化建设项目 6,901.10 6,901.10 德才装饰 青岛
3 补充流动资金 53,000.00 48,800.59 德才装饰 青岛
合计 75,301.41 71,102.00 -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青岛德才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才高科”)是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拟使
用募集资金 15,400.31 万元向德才高科进行增资,其中 15,000.00 万元用于增加德
才高科的注册资本,400.31 万元用于增加德才高科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
德才高科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5,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0,000 万元,仍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 2011 年 9 月 2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0 万元
股东构成 德才装饰持有其 100%股权
注册地址 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工业园 3 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 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工业园 3 区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门窗
工程施工;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
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
售;金属密封件制造;金属密封件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销售;
经营范围 弹簧制造;弹簧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
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 建筑幕墙、铝合金门窗的加工、销售和安装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青岛德才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是基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筑工业化装饰
部品部件生产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德才高科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董事会已同意由德
才高科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使用募集资金。
七、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德才股份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以“建筑工业化装饰部品部件生产项目”的募集资
金 15,400.31 万元向德才高科增资,其中 15,000.00 万元用于增加德才高科的注册
资本,400.31 万元用于增加德才高科的资本公积,同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德才高
科严格执行《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定
期向董事会汇报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德才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德才高科增资用于
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
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光大证券对德才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