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集团: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29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2,913.3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64.71 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田俊
黄松
龙超
2021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