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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舒华体育: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3-01-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
构”)作为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华体育”“上市公司”“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
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梁勇、李良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2 年 12 月 29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李良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访谈;

    2、查看公司 2022 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3、审阅公司 2022 年的公开披露文件;

    4、查阅公司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1
    5、核查公司 2022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等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舒华体育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
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
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
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对公司相关内部文件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
比和分析,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根据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
况,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
检查之日,舒华体育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
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现场检查之日,舒华体育募集资金已按照既定的规划用途使用,目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舒华体
育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
其他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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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以
及相关人员的访谈。保荐机构认为,舒华体育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
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相关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不
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根据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和部分业务人员访谈,了解近期行业
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保荐机构认为,舒华体育经营模式、经营环
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存在金额较大的信用借款款项,建议公司持续关注欠款方
的资信情况及款项的回收情况。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舒华体育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
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给
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的有关要求,对舒华体育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


                                   3
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内,舒华体育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
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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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梁勇                   李良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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