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食品: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5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佳禾食品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佳禾食品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
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