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 为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公 司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其业务的持续 开展;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 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事项。 独立董事:刘东进、洪艳蓉、沈蕾 2022年11月29日 1